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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宝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5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长,收到的港口费增加所致; 2、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70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尚未结算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8%,主要系本报告期未核销的备用金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9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粮食中转设施等在建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 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业务完成,客户预缴款结算所致; 7、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47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职工教育经费增加所致; 8、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8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缴纳年初已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5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3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增幅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单位利润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代收项目手续费收入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3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业务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减少以及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及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作出承诺:对于盘锦港有限公司,在建泊位预计将于2013年12月完工并取得完备运营手续,港务集团承诺于2013年底前履行将所持盘锦港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法律程序,以避免同业竞争。 港务集团于近日收到《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的函》,根据该函件,由于盘锦港河口港区受航道水深及冬季冰封期限制,已不能满足港口快速发展要求,按照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盘锦市决定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同时开展对盘锦港有限公司的账目审计和资产清算,关港工作预计到2013年底全部结束。 根据上述函件,由于盘锦市政府即将关闭盘锦港有限公司所在港区,致使本公司与该公司所在港区不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盘锦港有限公司即将清算,公司无法收购港务集团持有的该公司股权。鉴于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放弃收购港务集团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宝玉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13—01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放弃收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在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及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作出承诺:对于盘锦港有限公司,在建泊位预计将于 2013 年 12 月完工并取得完备运营手续,港务集团承诺于 2013 年底前履行将所持盘锦港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法律程序,以避免同业竞争。 港务集团于近日收到《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的函》,根据该函件,由于盘锦港河口港区受航道水深及冬季冰封期限制,已不能满足港口快速发展要求,按照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盘锦市决定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同时开展对盘锦港有限公司的账目审计和资产清算,关港工作预计到2013年底全部结束。 根据上述函件,由于盘锦市政府即将关闭盘锦港有限公司所在港区,致使本公司与该公司所在港区不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盘锦港有限公司即将清算,公司无法收购港务集团持有的该公司股权。鉴于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放弃收购港务集团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解聘和聘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蒋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现提名吴英红女士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吴英红简历 吴英红,女,39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8月至2000年6月在营口港建设指挥部任会计工作,2000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科科长,2003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6月至2013年10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财务经理。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13—017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就该次会议议案二“关于放弃收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在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及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作出承诺:对于盘锦港有限公司,在建泊位预计将于 2013 年 12 月完工并取得完备运营手续,港务集团承诺于 2013 年底前履行将所持盘锦港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法律程序,以避免同业竞争。 港务集团于近日收到《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的函》,根据该函件,由于盘锦港河口港区受航道水深及冬季冰封期限制,已不能满足港口快速发展要求,按照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盘锦市决定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同时开展对盘锦港有限公司的账目审计和资产清算,关港工作预计到2013年底全部结束。 根据上述函件,由于盘锦市政府即将关闭盘锦港有限公司所在港区,致使本公司与该公司所在港区不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盘锦港有限公司即将清算,公司无法收购港务集团持有的该公司股权。鉴于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放弃收购港务集团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本公司为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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