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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39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贺恭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负责人李长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新签合同额情况:今年1-9月份公司新签合同额5,327.9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基建板块4,180.1亿元(铁路工程1,357.6亿元,同比增长200.8%;公路工程711.2亿元,同比增长24%;市政及其他工程2,111.4亿元,同比减少0.8%),同比增长32.5%;勘察设计板块92.6亿元,同比增长21.6%;工业板块122.7亿元,同比增长0.9%。 未完成合同额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完成合同额14,221.23亿元。其中基建板块11,534.24 亿元,勘察设计板块193.89亿元,工业板块164.67亿元。 3.2.2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另外两家第三方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就其所中标的波兰A2 高速公路项目A 标段和C 标段与项目业主波兰国家道路与高速公路管理局发生的合同终止相关诉讼争议事项已在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后来的历次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持续性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尚无后续进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长进 2013年10月30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3-026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390 公告编号:临2013-02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非执行董事贺恭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属2013年第4次定期会议(总第7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3年10月21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含委托出席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贺恭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宜昌庙嘴大桥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临2013-027号)。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3-027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390 公告编号:临2013-027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已实际为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10月决策同意由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葛洲坝五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宜昌庙嘴大桥BT项目。该项目预估总投资额人民币10.48亿元,建设期3年,回购期约2年,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葛洲坝五公司已各按50%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了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计划投入的自有资金占总投资额的25%,其余75%拟由项目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对外融资。 鉴于上述情况,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大桥局为宜昌庙嘴大桥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按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50%)为宜昌庙嘴大桥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宜昌庙嘴大桥BT项目提供同比例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法定代表人张春新,经营范围为工程施工建设及对建筑工程投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无负债,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无负债,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50%;葛洲坝五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50%。被担保人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亿元,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下属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将视项目融资实际情况而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严格按本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且为满足项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项目预期收益较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6月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89.21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165.44亿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13年6月末净资产的31.96%和18.28%。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3-028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390 公告编号:临2013-02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一、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站前工程第FPZQ-3标段,中标价为人民币879,909万元,合同工期2007日历天; 二、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含吕梁至临县(孟门)铁路临县北至孟门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ZNZH-1标段,其中我公司所占份额为人民币344,893万元,合同工期为396日历天; 三、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站前工程第2标段,中标价为人民币319,312万元,合同工期为40个月; 四、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广清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站前工程,中标价为人民币275,746万元; 五、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新建海南西环铁路(不含三亚至凤凰机场段)站前工程XHZQ-3标段,中标价为人民币240,813万元,合同工期为822日历天; 六、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四电”系统集成、防灾安全监控、信息及相关工程CKHNSD-1标段,其中我公司所占份额为人民币202,456万元,合同工期为273日历天; 七、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新建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郑州局代建范围内工程ZXZS标段,中标价为人民币168,896万元,合同工期为821日历天; 八、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地块商业金融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为人民币125,010万元,合同工期1348日历天; 九、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大连绿地小窑湾项目A、B、C区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为人民币123,435万元,合同工期916日历天; 十、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和客运信息系统工程HQSD标段,其中我公司所占份额为人民币115,008万元,合同工期为396日历天; 十一、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施工Ⅱ标段,中标价为人民币96,776万元,合同工期为741日历天; 十二、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金州至南沙客运港施工5标土建工程,中标价为人民币72,778万元; 十三、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太原市北中环涧河路互通立交工程,中标价为人民币68,713万元; 十四、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新万福路工程新万福路桥梁一标段新建万福大桥工程,中标价为人民币63,722万元,合同工期为630日历天; 十五、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新建龙虎渠货场铁路专用线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价为人民币62,354万元,合同工期为12个月; 十六、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支线工程3标及广佛线鹤洞占土建剩余工程,中标价为人民币55,500万元。 上述工程中标价或合同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215,321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2年营业收入的6.66 %。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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