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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停牌的公告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3年9月9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2013年10月28日完成向证监会的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在指定媒体、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了《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将于2013年11月5日起生效,届时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金融地产LOF”或“本基金”)将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联接基金场内份额将于2013年11月5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转换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融地产ETF”)份额。 为配合上述转换事项顺利实施,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的公告》。自2013年11月4日起(含本交易日),金融地产LOF基金场内交易停牌,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包括场内赎回、场外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变更为联接基金后,将不再以LOF模式上市交易,也不再开通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本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基金场内份额,将在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金融地产ETF份额,相关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 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者在15:00以后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与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国投瑞银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的申请。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含)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水平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构成。 (2)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适用基金:本基金份额开通与旗下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2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曹丽丽 杨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7.2 非直销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3年11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及客服系统等媒介和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13年11月6日起加入部分代销机构及国投瑞银直销网上交易已推出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其他费率优惠活动(部分同时含定投),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网站相关提示。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3年9月6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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