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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3-03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新增提案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上午9:00。 (三)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公司17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情况 公司总股本989,959,882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33,41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8%。 (二)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郜卓先生、张抵霜先生、吴明辉先生和孙景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龙丽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刘国清女士已届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经审议同意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刘国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召开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增选。 对刘国清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433,415,83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余明亮、邬鑫鑫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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