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3-4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的公告 2013-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3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2013年10月31日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及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精神,公司拟对部分资产予以核销,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一、兰州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一)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对兰州远东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金额55,253,400.00元,已全额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应收款项 截止2013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兰州远东款项明细如下:
考虑到兰州远东已停产三年以上,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且已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所欠债务,三年内没有任何新的业务往来,公司拟对投资兰州远东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55,253,400.00元及与兰州远东形成的应收款项38,150,061.28元予以核销。 二、贵州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13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贵化款项明细如下:
考虑到贵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所欠债务,三年内没有任何新的业务往来,公司拟对贵化的应收款项18,602,695.35元予以核销。 因上列拟核销股权投资和应收款项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故此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核销后公司将尽快向税务机关申请落实相应企业所得税抵减工作并做好备查登记,实行账销案存,保留继续追索权。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