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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3-055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点。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路16号公司25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来泉先生。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289,021,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韶能集团韶关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89,021,33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韶能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3-05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2日在公司1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董事九名,董事陈来泉、肖南贵、龙庆祥、贺禄飞、燕如生、胡启金,独立董事莫玲、林睦翔、柯少华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申请的额度拟作为备用,公司有资金需求时再向银行申请借款。 二、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申请的额度拟作为备用,公司有资金需求时再向银行申请借款。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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