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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的公告 2013-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13年11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董事及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本届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监事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13年11月20日16: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将确定的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4、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6、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本公司关联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7)已直接或间接地与本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现行有效的交易关系; (8)法律规定或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的其他关系; (9)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规定,请提名人予以关注。 五、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提名人签署确认,具体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3、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提名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16:00时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570-4057346,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也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前邮寄至公司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四) 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宏 张琴 联系电话:0570-4057263 联系传真:0570-4057346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 邮政编码:324100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附件: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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