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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4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副董事长嵇世山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高振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杰、郑欢雪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邱创斌行使表决权,董事长李东义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投资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博佳”)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条件,以增资扩股方式分两次投资珠海博佳。首次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91.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908.24万元,占珠海博佳此次增资后总股本的15%;若珠海博佳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和条件,清华科技园2014年再次向其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31.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868.90万元,清华科技园所持股权增加15%。两次增资完成后,清华科技园合计持有珠海博佳30%的股权。 详见2013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投资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 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3年11月14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条件,以增资扩股方式分两次投资珠海博佳冷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博佳”),其中,首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当珠海博佳2013年度净利润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后,再向其投资1,000万元,各次增资均增加持有该公司15%的股权。 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情况介绍 本公司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1.66亿元,公司持有57.15%股权,法定代表人贺臻,主营业务是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企业管理、投资和科技咨询;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推广应用;清华科技园(珠海)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珠海博佳情况介绍 1、珠海博佳基本情况 珠海博佳成立于2001年7月13日,注册地: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二期科技五路1号第一层;法定代表人:王凯旋;注册资本:520万元;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生产;空调设备安装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空调设备、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批发、零售。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自然人王凯旋出资385万元,持有74%的股权;梁刚出资135万元,持有26%的股权。 2、珠海博佳经营情况 珠海博佳主要从事中央空调及热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空气源热泵三用机组”产品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中央空调及热水整体节能解决方案,主要市场定位于酒店、医院及水疗会所等。该公司在空气源热泵、蒸发器、制冷系统等方面已取得1项发明专利与7项实用新型专利。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参照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审计的珠海博佳2013年6月30日股东权益637.56万元,确定增资价格为每股10.90元。 2、投资方式及价格 (1)清华科技园首次向珠海博佳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91.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908.24万元,珠海博佳注册资本由520万元增至611.76万元,清华科技园持股占珠海博佳此次增资后总股本的15%;若珠海博佳2013年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则清华科技园同意实施第二期投资,第二期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后,清华科技园持股比例增至30%。珠海博佳增资前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3、珠海博佳原股东承诺 珠海博佳2013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00万元,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205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2750万元。 若原股东和珠海博佳违反协议约定的承诺或保证的,或2014年至2016年期间珠海博佳未达到盈利目标的95%,则清华科技园有权要求原股东回购清华科技园持有的珠海博佳股权或由原股东直接补偿,原股东须无条件同意。 4、增资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珠海博佳在清华科技园出资到位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资和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并向清华科技园出具出资证明。若在增资协议签订3个月内无法完成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则珠海博源应一次性退还清华科技园相应投资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或清华科技园有权要求珠海博源原股东补偿清华科技园相应投资款及利息。 5、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清华科技园投资珠海博佳,有助于扩大其创业投资规模,提升业绩增长潜力。本公司将督促清华科技园加强对参股公司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措施,提升投资收益水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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