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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7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6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0,587,7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7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长友、贺天元、王贵、宋颀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刘德权、康学军、秦智伟、程国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叶凤仪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任期三年,自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刘长友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贺天元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王贵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宋颀年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刘德权独立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康学军独立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秦智伟独立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程国强独立董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此议案经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经改选产生的董事简历详见2013年10月30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史晓丹、潘正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姜秀奇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新一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任期三年,自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姜秀奇,与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史晓丹监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潘正平监事,同意1,150,587,7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此议案经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经改选产生的监事简历详见2013年10月30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岳晓峰和马晓东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7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1月16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推选刘长友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程国强,委员秦智伟、贺天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康学军,委员程国强、叶凤仪;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秦智伟,委员刘长友、刘德权;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权,委员康学军、宋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聘任贺天元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贺天元简历详见2013年10月30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占海、崔金福、杨臣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占海为公司总会计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赵义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董事就此对本次董事会所作聘任决议发表"同意"意见。 附: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杨占海,男,汉族,1965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新华农场14队工人,13队技术员,中外合资宝泉岭华宝禽绒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宝泉岭精米厂财务科长,宝泉岭外贸公司财务副科长、科长,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财务处科长,黑龙江省绥滨农场财务副场长,军川农场场长,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总经理,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崔金福,男,汉族,1960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依兰农场5连工人、教师, 1队技术员、队长,麻纺长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农场计财科副科长、政研室主任兼计财科科长、副场长,汤原农场副场长,梧桐河农场场长,普阳农场场长,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黑龙江北大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臣江,男,汉族,1963年生,本科,高级政工师、高级营销师。1979年参加工作,历任八五九农场中学教师、教导主任、副校长,八五九农场党委组织部长、党委副书记,建三江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温州市政府农业局顾问兼产业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三江农垦部总经理兼党组书记,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财险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兼公司新闻发言人、合规法律部总经理、公司法律责任人。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赵义军,男,汉族,1973年5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9月参加工作,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财务处科员,1998年11月起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现任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7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1月16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史晓丹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推选史晓丹先生为北大荒黑龙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7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8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总部八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不记名投票,选举叶凤仪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2013年11月16日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选举姜秀奇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2013年11月16日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叶凤仪、姜秀奇简历: 叶凤仪,男,汉族,1963年生,林业高级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双鸭山林业局横道林场检尺员,双鸭山林业局七一林场材料员,双鸭山林业局人事科科员、组织人事部干事,党委组织员,双鸭山林业局红旗改革试验区区长、双鸭山林业局红旗林场场长,双鸭山林业局七星河林场场长,普阳农场场长助理、普阳农场副场长、普阳农场社区副主任、普阳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九○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社区主任,梧桐河农场场长,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姜秀奇,女,汉族,1967年生,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哈药集团中药二厂财务处成本会计,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工会委员。现任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工会委员。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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