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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3-05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2月4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熟悉本公司的经营业务; 2、熟悉证券市场及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历; 4、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 5、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6、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儿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3、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7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忠恒、马强 联系电话:010-82856450 联系传真:010-828564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80 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8日 附件: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3-05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2月4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为本公司董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 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3、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0月21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忠恒、马强 联系电话:010-82856450 联系传真:010-828564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80 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3-05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销,其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公司提供服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3-05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广州大北农30万吨预混料及猪饲料项目、西安大北农12万吨饲料项目变更。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设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销,其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3-05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2号文核准,于2010年3 月2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0,472,825元,超募资金1,549,542,825元。 一、技术中心项目变更 2009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七个项目:新型高效预混料项目、饲料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淮阴大北农水产饲料项目、天津昌农水产饲料项目、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和技术中心项目。2009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其中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实施单位为公司,项目用地为公司已有土地,项目总投资4,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892万元,新产品登记注册费用440万元,研究经费6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因多种原因,技术中心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但为满足科研研发需求,已在北京市区租赁独立两栋楼房并改造成为研发基地。 为了更好发挥技术优势和集聚高端人才,拟将项目建设地址从北京怀柔雁栖工业开发区调整到具有研发优势以及便利交通条件的北京市海淀区翠湖科技园进行实施,建设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该项目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034号公告),该项目其中包含的作物育种科研楼、生物制药科研楼、生物饲料科研楼的土建费用预计分别为10,000万元、6,000万元、6,500万元,共计22,500万元,预计2016年建成,技术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932万元全部用于上述科研楼的土建款,超出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实施。 二、广州大北农30万吨预混料及猪饲料项目变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新建项目的议案》。拟从超募资金中申请9689万元资金用于广州大北农30万吨预混料及猪饲料项目,该事项已发布公司2010-044号公告。 但广州地区土地资源紧张,该项目一直未能正式实施。鉴于此,公司拟计划终止该项目运作,将该项目资金用全部用于在北京市海淀区翠湖科技园的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建设(该项目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034号公告)。 三、西安大北农12万吨饲料项目变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新建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发布公司2010-044号公告。 其中该议案中的西安大北农12万吨饲料项目,原计划在咸阳三原县购买土地50亩,建立一条年产6 万吨保育料和乳猪料生产线及6万吨猪浓缩配合料生产线,拟用超募资金3,769万元,由于受地方政府征地因素等影响,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公司土地使用权,该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建设,鉴于此,公司拟计划终止该项目运作,将该项目资金用全部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湖科技园的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建设(该项目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034号公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广州大北农30万吨预混料及猪饲料项目变更、西安大北农12万吨饲料项目变更。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保荐意见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变更上述募投项目,上述项目变更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3-05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数量 公司主要业务是饲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玉米、豆粕、油脂、米糠、棉粕、菜粕、面粉作为主要的饲料原料,在饲料原料中占比在40%左右。为规避这些原材料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有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在具有农产品期货交易产品的期货交易所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大豆、豆油等期货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粕等期货合约; 2、预计套保数量:每年不超过30万吨; 3、公司拟套期保值的原料合约最高数量约占当年度对应原料预计耗用量的20%。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包括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卖出套期保值是公司在签订重要现货采购合同时,根据使用进度在期货市场卖出相应期限、数量的期货合约,以规避因现货市场价格下跌而带来的风险。买入套期保值是公司根据未来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料数量,在期货市场中买入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多头保证现货市场的空头,以规避现货市场价格上涨而带来的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所需保证金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头寸以公司现货用量和库存量为基础,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料大幅下跌时,较高的库存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并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严格遵循场内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团队、期货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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