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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3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11 月18 日上午 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华。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75,333,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74.16%。

  公司8名董事(吕春绪董事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董事会、股东提交的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5,333,3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具体详见2013年8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5,333,31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

  1、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郑立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寻天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陈光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陈碧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四)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张克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鲍卉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刘宛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黄宏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以275,333,31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罗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 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专题职代会选举成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具体详见2013年11月1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黄靖珂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4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11月12 日召开专题职代会选举成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成志先生非国家公务员,在当选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后,本公司监事会中,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成志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成志先生简历

  成志,中国国籍,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4年5月至 2010年4月任湖南省国企改革办改革改制部、综合督导部干事;2010年4月至 2011年7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文秘主管;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副部长;2013年1月至 2013年4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职工监事。

  成志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4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在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董事吕春绪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郑立民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李建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郑立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会议以选举方式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建华先生、刘宛晨先生、吕春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建华先生为主任;

  (2)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鲍卉芳女士、李建华先生、张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鲍卉芳女士为主任;

  (3)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鲍卉芳女士、张克东先生、李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鲍卉芳女士为主任;

  (4)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张克东先生、刘宛晨先生、寻天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克东先生为主任。

  五、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立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郑立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立民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六、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孟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肖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决定续聘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肖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孟建新先生、肖文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

  七、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光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孟建新先生等七人为公司副总经理、孟建新先生兼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决定聘任陈光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决定聘任孟建新先生、陈碧海先生、邓建国先生、秦和清先生、张勤先生、吴教建先生、谢慧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孟建新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上述八名高管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三。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张俊程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程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四。

  附件一:郑立民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二:孟建新先生、肖文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三:公司八名高管个人简历

  附件四:张俊程先生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郑立民先生个人简历

  郑立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郑立民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董事、党委委员外,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孟建新先生、肖文先生个人简历

  孟建新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信用管理师。历任本公司汨罗生产厂厂长、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证券部长,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董秘,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孟建新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党委委员外,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文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南岭化工厂保卫干事、宣传干事、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改制办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等职,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担任本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担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2011年9月至今兼任永州旺达民爆器材经营公司监事会主席。

  肖文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公司八名高管个人简历

  1、陈光保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3年9月至2008年4月任湖南一六九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07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陈光保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董事、党委委员外,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孟建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3、陈碧海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科技质量部部长,2002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公司技术总监兼科技质量部部长和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2004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碧海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邓建国先生 中国国籍,1963 年10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2001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公司管理总监,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济师,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邓建国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秦和清先生,中国国籍, 196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科研所所长。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质量管理部部长、科研所所长、董事。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07年3月至2008年4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秦和清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勤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吴教建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营师。1997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南岭化工厂销售一处副处长。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南岭化工厂销售二处处长。2001年8月至2002年2月12日任南岭化工厂市场营销部销售主管。2003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2010年8月至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教建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谢慧毅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公司双牌生产厂常务副厂长。2000年1月至2004年12 月任公司祁东生产厂厂长。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双牌生产厂厂长。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双牌生产厂厂长。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总经理。

  谢慧毅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四:

  张俊程先生简历

  张俊程先生 中国国籍,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人事劳动教育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改制办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兼纪律副书记、工程部部长。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神斧集团发展战略部经济运营主管。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审计部主管。2010年5月至2013年1任神斧集团发展战略部副部长。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

  张俊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4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在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黄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黄宏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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