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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3-5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 集 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3.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新世纪饭店3层上海厅 4. 主 持 人:董事长易军先生 5.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9日和11月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33名,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17,440,641,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3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共2项,为普通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简映律师、柴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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