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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50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设立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北京设立分公司,负责人为陈晓虎先生,营业场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东经路3号,分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都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2、审议《关于设立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负责人为红霞女士,营业场所为上海市宝山区石太路1688号,分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都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5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51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与《关于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分别在北京市与上海市设立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 (一)北京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东经路3号; 3、性质:属本公司下设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4、负责人:陈小虎; 5、经营范围:冶金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一)上海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营业场所:上海市宝山区石太路1688号; 3、性质:属本公司下设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4、负责人: 是红霞; 5、经营范围:冶金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利润率不高,且交易对手相对集中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为中心的辐射地。本着贸易的顺畅性而考虑,特申请设立分公司。 2、影响:分公司的设立,是以承接、延续母公司现有业务为主,非发展新行业业务,故不存在风险性。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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