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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战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王丽娟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会议决议聘任李战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决议聘任王丽娟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王丽娟女士审计部经理职务,董事会将会尽快物色新的审计部经理人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简历如下: 李战军先生简历: 李战军先生,1963年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工作经历:1988年9月至1991年10月在河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任助教、讲师 ;1991年11月至1998年4月在河南焦作热电厂任副厂长;1998年5月至今宏大爆破工作,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李战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2,92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丽娟女士 王丽娟女士,1971年出生,硕士。持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工作经历: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广州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计划主管,单位财务负责人。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职于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属下的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二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任审计师。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王丽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战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丽娟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如下: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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