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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3-5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1月19日,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光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增持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24,422股,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增持下限不低于150万股,增持上限不超过833.8万股。截止2013年11月18日,国光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57,922股,占公司总股本0.566%,累计增持均价3.829元/股,本次增持计划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持有的一人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国光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一致行动人。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2年11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2-49号《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国光实业拟自首次增持之日2012年11月19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增持下限不低于150万股,增持上限不超过833.8万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2年11月19日,国光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724,422股,成交均价3.42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4%; 2013年5月23日,国光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增持公司股份633,500股,成交均价4.93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 截止2013年11月18日,国光实业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57,922股,累计成交均价3.82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周海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0.645%的股份。此外,周海昌先生持股37.09%的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1,212,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周海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六.增持行为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七.其他说明 周海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股票简称:大东海A 大东海B 股票代码:000613 200613 公告编号:2013-026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0年 12 月7 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 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 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 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 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 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 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详细内容请见2010年12月7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公告) 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 2013 年11月 14 日。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9,3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5,520万股的42.5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2年5月22日,恒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84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4))。 2012年7月2日,本公司对全体股东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76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520万股。 近日,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恒邦集团的通知: 11月14日,恒邦集团将质押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本公司1,68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恒邦集团将上述1,680万股用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0,939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程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3 年11月14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14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本次恒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680万股用于银行贷款质押担保,占持有本公司股份19,360万股的8.68%,占本公司总股份45,520万股的3.69%。 截止目前,恒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9,360万股中共质押16,680万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6.1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64%。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3-05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2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郑渝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成温邛快速通道大邑段道路投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11月8日先后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该项目的《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和《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箹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财富证券和广州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财富证券和广州证券为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代码:519056)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一、自2013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均可在财富证券和广州证券各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财富证券网站:www.cfzq.com 财富证券咨询电话:0731-84403360 2.广州证券网站:www.gzs.com.cn 广州证券咨询电话:020-961303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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