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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襄阳")为主体,委托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峰投资")开发建设骆驼住宅小区(暂定名)。因驼峰投资是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对于骆驼住宅小区建设,骆驼襄阳投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驼峰投资投资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双方投资比例为47.6 : 52.4。 (三)经骆驼小区决策委员会审议,该项目投资总额预算为人民币52940万元。根据该项目资金需求,现投资双方拟共同增加资金投入人民币12000万元,按照前期约定的47.6 : 52.4的投资比例,其中骆驼襄阳应增加资金投入人民币5712万元,驼峰投资应增加资金投入人民币628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注册资本:2550万元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8号 经营范围:对普通机械加工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097.97万元,所有者权益5299.49万元,净利润1961.2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骆驼住宅小区建设用地面积为52,674.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47,600 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7,100 平方米,普通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30,500 平方米),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2940万元,预计收益约为13,737万元。 本次骆驼襄阳拟增加资金投入人民币5712万元,至此,对于骆驼住宅小区建设,骆驼襄阳投资额暂定为15712万元,驼峰投资投资额暂定为17288万元,双方投资比例暂定为47.6 : 52.4。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所得净收益由骆驼襄阳和驼峰投资按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投资金额有变动发生,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驼峰投资开发建设骆驼住宅小区,并优先向公司内容员工销售,此举有利于营造员工幸福感,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公司也将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获得一定的收益。 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1、本次增加资金投入事项经公司2013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杨诗军、谭文萍、路明占回避了该次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骆驼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资金有利于确保骆驼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顺利进行。该项关联交易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书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8日收到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关于更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唐卫华因工作变动,自2013年11月1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太平洋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杨航接替唐卫华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程正茂、杨航,持续督导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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