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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1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冯济府先生、徐有智先生、罗文花女士、章击舟先生、王陆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罗文花女士、章击舟先生、王陆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会议对以上9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每位董事候选人均获得了全部9 票同意票。以上9名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也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9名董事候选人的主要工作简历见附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原董事卢韬,独立董事孙维林先生、郑丽君女士、毛美英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2月4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载于2013年11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主要工作简历 金红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0.19%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3.58%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人大常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5.56%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15.97%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临海市政协委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3.71%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10.88%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瑾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硕士,经济师;任公司董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持有公司1.85%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37%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冯济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有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研究生(结业);曾任临海市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服务产业副总经理、浙江伟星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罗文花女士:中国国籍,1953年3月生,研究生(结业),教授。曾任台州师专政史系主任、社科系主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台州学院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并兼任台州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台州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章击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持或参与了十余家A股及H股公司的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重组工作,具有丰富的股份公司、外资企业及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管理咨询经验,现任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陆冬女士:中国国籍,1955年4月生,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临海市化学厂财务科科长、浙江亚东医药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耀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台州耀达商场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耀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1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陈国贵先生、戚锦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会议对以上两名监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每位监事候选人均获得了全部3票同意票。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的主要工作简历见附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主要工作简历 陈国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监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06%的股权,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任的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戚锦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任公司监事、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兼任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管道分会副理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分项选举董事候选人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冯济府先生、徐有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分项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文花女士、章击舟先生、王陆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分项选举监事候选人陈国贵先生、戚锦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 审议以上议案时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后,公司将于当日即时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将选举产生董事长、决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监事会会议将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谭 梅、李晓明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择一栏填写相应的股数,多填、不填、涂改或以其它方式填写,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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