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3-049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60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3-03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还本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4日,公司曾就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情况,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成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7): "1、本次私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债券期限为1年,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2、本次私募债券采用附息式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3、本次私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4、本次私募债券第一期发行日为2012年11月5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兑付及付息日为2013年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期发行日为2012年11月30日,发行规模人民币1亿元,兑付及付息日为2013年1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截至2013年12月2日,就上述两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均已按期还本付息完毕。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3年12月2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不超过6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3年5月17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5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00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35%,成交的最高价为59.07元/股,最低价为42.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4,336,246.20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即到2014年5月16日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