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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02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11月22日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江津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13-022”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13-022”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9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13-023”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023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19日上午9:30分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12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2月13日,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邮政编码:400060。 (三)登记方式: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授权委托书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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