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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同业竞争3年未消除 监管层发函促解决 2013-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雪峰
证券时报记者 李雪峰 天津港发展(03382.HK)原定于今年2月份之前解决与旗下公司天津港(600717)之间的同业竞争,却至今也未完成3年前的承诺事项,天津证监局日前向天津港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敦促实际控制人天津国资委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同时提出解决同业竞争的处置措施。 上市追溯 近日,天津港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公司近年来始终在与天津港发展协调解决同业竞争事项,却囿于两公司分别系沪、港两地上市公司,解决该事项须兼顾两地投资者利益,目前尚未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但天津国资委、天津港集团等方面均在积极促成此事。 实际上,天津港与天津市内其他港口类资产的同业竞争由来已久,如何全面解决同业竞争也是天津方面重点考虑的事项之一。目前在天津国资委旗下形成同业竞争的港口类资产主要是天津港与天津港发展,以及其他尚未被证券化的港口资产。 其中天津港发展的主要资产来自于天津发展。2005年,天津发展将港口运营类资产注入刚成立的天津港发展,并促成天津港发展同样在港股上市。由此天津发展完成了港口运营类资产的分拆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天津港发展是天津发展旗下控股上市公司,而天津发展则隶属于天津商务委控制的津联集团,换言之,天津国资委当时尚未接管天津港发展。 与此同时,天津国资委旗下的天津港亦在同步发展,并且天津港的上市时间(1996年)远早于天津港发展。在天津港发展2006年上市的两年后,天津港原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将15家港口运营企业共计41亿元资产悉数注入天津港,后者由此从单一的港口装卸服务企业升级为港口综合服务运营商。 于是问题随之产生,在天津市港区范围内,天津商务委控制的天津港发展与天津国资委控制的天津港以近乎同质化的形式同步运营,客观上影响了天津市港区的整体发展。基于此,天津市以天津港发展作为主体,专门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显创投资公司用于收购天津港集团所持有的天津港,同时天津市对港口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划转与整合。 承诺待兑现 截至2010年2月份,天津市港口类资产整合工作初步完成,天津国资委取代天津商务委成为天津港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则让出天津港的控股股东席位。总体的构架是,天津港集团控股天津港发展,而天津港发展则通过显创投资控股天津港。 通过上述安排,天津市港口类资产统一归于天津港集团,初步解决了重复建设的问题。然而接下来的问题则是,天津港发展与天津港分属沪港两地上市公司,客观上也存在同业竞争。为此,天津港发展于2010年2月份承诺将对旗下港口业务和资源进一步划分和整理,优化与天津港之间的业务结构,逐步消除同业竞争。按照计划,该事项本应于今年2月份完成,但至今无果。 天津港前述人士对记者表示,港口资产细化工作并不容易,如何合理定位天津港发展与天津港,需慎重考虑。北京一位券商研究员认为,控股股东与子公司以同类资产获取上市地位之后,消除同业竞争难度很大,稍有不慎就会损害其中一家公司的股东利益,尤其是对于在两地上市的公司而言,难度更大。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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