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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蒋岚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签署日期:2013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由湖北金环控股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另一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引起。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蒋岚先生郑重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姓名:蒋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42010619690409****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二、最近五年内的任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个人意愿,不在享有间接控制湖北金环权利。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湖北金环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信息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湖北金环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由蒋岚先生具有控制权的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公司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胡爱珍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引起,根据该协议,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在具有上市公司相关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年11月28日,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朱俊峰先生、胡爱珍女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转让给朱俊峰99%、胡爱珍1%。 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朱俊峰先生和胡爱珍女士约定的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800万元,具体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湖北金环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其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形式的担保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蒋岚先生身份证 二、朱俊峰先生与湖北嘉信投资咨询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湖北金环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蒋岚 签署日期:2013年12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蒋岚 日期:2013年12月6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俊峰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联系电话:0710-2108234 邮政编码:441133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由湖北金环控股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引起。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朱俊峰先生郑重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俊峰先生 湖北金环、上市公司 指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公司的股东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俊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42010619701101****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441133 联系电话:0710-2108234 二、最近五年内的任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 三、最近五年内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最近三年未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的除湖北金环以外的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除湖北金环以外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份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通过本次股份转让,进一步优化湖北金环的股权结构,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增持股份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履行其他授权和批准。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湖北金环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公司的股东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朱俊峰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引起,根据该协议,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蒋岚先生将不在具有上市公司相关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以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俊峰先生一人。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13年11月28日,朱俊峰先生与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转让给朱俊峰99%、胡爱珍1%。 因胡爱珍女士为朱俊峰先生配偶,因此,胡爱珍女士和朱俊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制关系变动图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其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协议所需资金均来自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湖北金环及其关联方,也未与湖北金环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现金。 二、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人转让协议相关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受到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资助的情况,收购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朱俊峰先生和胡爱珍女士约定的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800万元,具体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为属上市公司两个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行为。未来12 个月内,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计划安排如下: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含子公司)资产及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计划 2013年11月13日,湖北金环发布公告,拟与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建设2万吨莫代尔生产项目。湖北金环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等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需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87)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除上述正在进行且未完成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积极推动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未来可能发生涉及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计划等事项。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但不排除大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协商后,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需要,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公司没有计划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没有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的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推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系由上市公司两个实际控制人之间相互转让,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并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依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继续保持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亦不存在竞业禁止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无关联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其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湖北金环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资产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湖北金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做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存在对湖北金环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四、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湖北金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任职和持有权益公司的时任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们直系亲属、湖北金环时任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们直系亲属均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湖北金环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其它重大事项 一、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了声明,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和保证。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朱俊峰先生的身份证; 二、朱俊峰先生与湖北嘉信投资咨询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湖北金环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朱俊峰 签署日期:2013年12月 6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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