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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8 股票简称:嘉应制药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TitlePh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3-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次交易前,嘉应制药和金沙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上:
本次交易后,嘉应制药和金沙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交易对方之一: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马家街43巷15-2号

  交易对方之二: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558号建鸿达现代大厦523房

  交易对方之三:颜振基

  住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金辉园

  通讯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树脚村

  交易对方之四:张衡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2号宏轩花苑

  交易对方之五:陈磊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2号宏轩花苑

  交易对方之六:陈鸿金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新村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东方半岛花园

  交易对方之七:林少贤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花园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民二路翠景居

  交易对方之八:周应军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2号宏轩花苑

  交易对方之九:熊伟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新中路口华银园5栋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已于2013年11月19日办理完毕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48,754,924股A股股份已登记至相关交易对方名下。

  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12月13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新增股份锁定承诺期及上市流通时间如下:

  ■

  注:上述上市流通时间如遇非交易日则向后顺延到首个交易日。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9号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等规定编制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更新后)》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更新后)》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前,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5.53%股权。本次交易,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计64.4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嘉应制药和金沙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交易对方指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交易前分别持有金沙药业2.36%、1.31%、12.68%、12.36%、8.00%、7.60%、7.60%、6.56%、5.99%的股权。

  本次交易后,嘉应制药和金沙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交易对方指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交易后分别持有嘉应制药0.70%、0.39%、3.78%、3.68%、2.38%、2.27%、2.27%、1.95%、1.79%的股权。

  (一)交易主体

  资产购买方及股份发行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方及股份认购方: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

  (二)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分别持有的金沙药业2.36%、1.31%、12.68%、12.36%、8.00%、7.60%、7.60%、6.56%、5.99%的股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

  (四)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0,515.34万元。交易双方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40,515.34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2月18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人民币8.34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2013年3月18日,嘉应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3年4月3日,嘉应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新后)>的议案》,2013年4月19日,嘉应制药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更新后)>的议案》,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30元(含税),因此在扣除分红除息后,对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31元/股。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公式计算后发行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处理。

  以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拟向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7名自然人发行48,754,9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3,754,924股的比例为19.21%。

  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如发行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处理。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股份限售期承诺

  股份认购方同意在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后,(1)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股份认购方各自拥有嘉应制药股份总数的50%不得转让,若金沙药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交易对方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则交易对方的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待金沙药业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如需实行股份补偿,则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后,解禁交易对方所持剩余股份;(3)未列明事项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在限售期满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六)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标的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损益或净资产变动,由本次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财务审计机构于交割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审计确认。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期间,若金沙药业实现盈利,盈利归嘉应制药享有;若金沙药业产生亏损,股份认购方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其持股比例予以现金补足;若金沙药业就上述期间的滚存利润进行分红,股份认购方承诺将获取的分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嘉应制药。

  三、本次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二)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三)自然人颜振基情况

  ■

  (四)自然人张衡情况

  ■

  (五)自然人陈磊情况

  ■

  (六)自然人陈鸿金情况

  ■

  (七)自然人林少贤情况

  ■

  (八)自然人周应军情况

  ■

  (九)自然人熊伟情况

  ■

  四、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黄小彪先生持有4,636.94万股,占交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62%,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单一最大比例为3.78%,且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小彪持有公司18.27%股权,仍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但由于本次交易后,公司第二大股东陈泳洪持股比例为15.13%,仅低于黄小彪3.14%,不排除本次交易结束后第二大股东或其他主体增持嘉应制药股票、或者黄小彪减持嘉应制药股票,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将来变更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五、本次交易未发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发行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第二章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2013年1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3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

  201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并同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3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3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2013】1332号),核准嘉应制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2013年11月6日,本次交易标的金沙药业64.47%股权已过户至嘉应制药名下,金沙药业取得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300000000212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2013年11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嘉应制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28号《验资报告》。

  2013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48,754,924股股份的登记手续。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6日,本次交易标的金沙药业64.47%股权已过户至嘉应制药名下,金沙药业取得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300000000212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2、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情况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为48,754,924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

  2013年11月19日,本次发行新增48,754,924股股份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有关资产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本次交易期间,嘉应制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未发生更换或者调整情况。

  (二)金沙药业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前,金沙药业董事会成员为陈泳洪、黄利兵、黄雅敏、陈磊、张衡、熊伟、周应军、陈鸿金、颜振基,其中陈泳洪任董事会主席。2013年10月25日,嘉应制药通过金沙药业股东决议改选董事会,任命黄利兵、陈小锐、黄康民、张衡、陈磊5人为金沙药业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命黄利兵为董事长。

  本次重组完成前,金沙药业监事会成员为林少贤、李灿、张继平。2013年10月25日,嘉应制药通过金沙药业股东决议任命颜振基为金沙药业监事。

  本次重组完成前,金沙药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陈小锐先生,分管行政和财务的副总经理张衡先生、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陈磊先生、分管生产和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谢少兵先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沙药业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敦促金沙药业新一届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以及修订后的章程等相关规定,敦促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团队稳定。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交易各方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的协议包括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目前上述协议已经生效,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完成了金沙药业64.47%股权的过户事宜,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48,754,924股股份已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各方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的行为。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主要包括:

  1、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2、交易对方关于金沙药业业绩补偿承诺;

  3、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4、交易对方关于不构成一致行动的承诺;

  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更新后)》中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方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相关后续事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经核查认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嘉应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交易各方权力机构及相关政府机关的有效批准;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相关权益已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已经验资机构验资;嘉应制药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48,754,924股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发行人本次新发行股份的登记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后续事项的履行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法律风险。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嘉应制药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三章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已获得批准,本次发行新增48,754,924股股份已于2013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已分别登记至本次交易对方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大邦日用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颜振基、张衡、陈磊、陈鸿金、林少贤、周应军、熊伟名下。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12月13日,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新增股份锁定承诺期及上市流通时间如下:

  ■

  注:上述上市流通时间如遇非交易日则向后顺延到首个交易日。

  第四章 持续督导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为2013年10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本次交易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备查文件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2013】1332号);

  2、《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更新后)》;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28号《验资报告》和标的资产权属转移证明;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5、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5227

  经办人员:席光义、黄传照、连子云、韩艳虎、刘博、李婧、田荣骥

  (二)法律顾问

  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

  单位负责人:李昌道

  电话:021-63353733

  传真:021-63353618

  经办人员:李志强、任真、王向前

  (三)财务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6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人员:谢晖、褚伟晋、陈琼、钟宇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1栋4层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1栋4层

  法定代表人:胡家望

  电话:(027)85856921

  传真:(027)85834816

  经办人员:张曙明、胡传清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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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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