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3-070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共有342名激励对象办理期权行权而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将原《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中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9,967,2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303,610 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89,967,2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89,967,200股,无其他种类股票”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94,303,61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94,303,610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3年1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售公司所持部分的议案》; 公司现持有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方通”)11.5%的股份。东方通已于2012年7月24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13年12月2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东方通拟调整原发行方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询价结果可能涉及老股转让事宜。 公司同意东方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在东方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与其他股东按发行前持股比例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并承担该等股份发售对应的承销费用。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2013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3-07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4日。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13年1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3-070)。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3年12月25日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高晗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19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