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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期货品种 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包括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棕榈油等期货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粕等期货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拟投入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头寸以公司现货用量和库存量为基础,拟套期保值的原料合约最高数量约占当年度对应原料预计耗用量的 20%。套期保值业务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 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稽查、审计等环节进行风险管控。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国内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业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作为公司防范和化解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地经营效益,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2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正虹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7、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2、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审议关于补选黄珺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以上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议案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 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3年12月24日下午5: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正虹科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正虹办公大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浩、欧阳美琼 联系电话:0730-5715016 联系传真:0730-5715017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邮 编:414418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说 明: 关于董事事选举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请按实际股份数投票。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3年12月23日下午3时,本人(单位)持有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个人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签名): 日期: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3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2013年12月12日上午十点在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公司办公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彭克勤、贺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壮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为三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期货品种,拟投入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详见同日披露的【2013—051】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珺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黄珺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同意提交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2013—052】号,《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6、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2日 附件: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珺女士:1976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200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并获博士学位,国家留学基金公派英国杜伦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9年—2010年),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 2006年至2007年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7年至2010年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教育中心主任,2011年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兼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珺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4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黄珺女士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以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黄珺女士提交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任职资格合法。 2、对黄珺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黄珺女士经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黄珺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陈共荣 贺建华 彭克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5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珺女士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南正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7日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黄珺 ,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7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黄珺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黄珺 (签署) 日 期: 2013年12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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