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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将建立 2013-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尹振茂
为建设美丽中国,多部委联手出台政策试行生态文明示范区。昨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称,要创新体制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 《方案》称,当前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有法律、制度、政策尚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选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主体功能要求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总结有效做法,提炼推广模式,以点带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方案》指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先行示范地区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节能减排和碳强度指标下降幅度超过上级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资源产出率、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城镇(乡)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处于全国或本省(市)前列,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方案》强调,要率先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尹振茂)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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