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6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管人员辞职及公司职代会补选监事的公告 2013-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中全先生、董事陈汉清先生、栾继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中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愿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汉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愿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栾继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愿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条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曾中全先生、陈汉清先生、栾继河先生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监事何清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清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愿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公司职代会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职工监事富伟年先生、甘云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愿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职代会于2013年12月12日另行选举史荣先生、吴崎先生为职工监事,该两名职工监事已于2013年12月12日就任。因此,何清全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及富伟年先生、甘云杰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不会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副总经理张元军先生、高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元军先生、高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愿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曾中全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陈汉清先生、栾继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均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法定程序完成选举董事长和聘任总经理的相关后续工作及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何清全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监事。 曾中全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了杰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曾中全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董事会对陈汉清先生、栾继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监事会对何清全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