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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3—044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32,115,200股,占总股本的29.8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19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254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0,000股,并于2009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2,760,000股。 2013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2,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07,588,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7,58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2,1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季奎余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季奎余先生自愿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在原有限售期到期之后,再继续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自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18日。(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2-0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公告》)。 在承诺期内,季奎余先生严格遵守上述各项承诺。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2,11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季奎余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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