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3-037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更名公告 2013-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16日,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更名通知函》(希会函字(2013)009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更名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顺利完成转制,并于2013年11月5日换发了新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启用新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原单位"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经营,已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据此,公司聘请的 2013 年审计机构名称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变更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涉及该审计机构主体资格等事项的变更,本次变更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