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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9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董事4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姚新义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3-092号文。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姚新义、吴子富、喻波、江挺候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3-093号文。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姚新义、吴子富、喻波和江挺候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3-094号文。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3-095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3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9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监事2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倪红汝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9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1)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供暖(冷)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鉴于盾安节能现有项目建设和后续项目开拓需要资金支持,为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盾安节能增加注册资本4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盾安节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万元。

  (2)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中元”)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空调及空调压缩机、冰箱、洗衣机、冷冻机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为进一步扩大芜湖中元的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向芜湖中元增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芜湖中元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彭国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供暖(冷)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服务;机械设备、五金批发兼零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1,544.99万元,总负债为87,061.70万元,净资产为24,483.29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94,064.52万元,净利润7,144.0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97,172.12万元,总负债为174,441.86万元,净资产为22,730.27万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977.49万元,净利润-1,770.77万元。(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湖县湾沚镇)

  法定代表人:葛亚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空调及空调压缩机、冰箱、洗衣机、冷冻机配件制造、销售;制冷系统自控原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777.34万元,总负债为11,841.76 万元,净资产为5,935.58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0,554.32万元,净利润 922.7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155.09万元,总负债为29,719.63万元,净资产为5,435.46万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440.53万元,净利润-512.92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此次对盾安节能和芜湖中元的增资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投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盾安节能和芜湖中元的增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可再生能源利用市场,降低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费用,有效控制成本,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9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采购及销售商品、出租及承租房产、提供劳务、垫付水电费以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会务费等,2013年1月至11月本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由于上述关联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新义、吴子富、喻波、江挺候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诸暨店口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汪余粮

  注册资本:50,15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电气、电子器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汽车农机配件、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7,891.3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3,989.63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55,936.6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790.8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71,974.1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520.51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56,692.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84.2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2.68%的股份。

  2、公司名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炉具及热水器配件,水暖阀门与管件、家用电器、环保仪器设备;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14,755.3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5,803.38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89,240.4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8,135.1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89,206.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1,727.4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3,478.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017.0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56%的股份,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5.10%的股权。

  3、公司名称: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智勇

  注册资本:8,8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业和民用阀门、污水处理设备、水暖装置用各类管子及管子零件、仪表、五金机械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0,851.4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2,734.45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0,321.6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236.1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5,752.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255.6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035.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21.1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68.85%的股权。

  4、公司名称:浙江华益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智勇

  注册资本:1,6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配件、制冷配件、五金配件、管件配件(法律、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856.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24.78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448.4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41.0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511.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284.27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084.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59.4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益机械有限公司75%的股权。

  5、公司名称: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安路1190号

  法定代表人:周学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副渔产品(除粮、油、麻、烟叶、蚕茧、畜禽)的收购,加工:炒货类,销售:干、坚果类,糖果制品,冲泡类饮料粉剂,肉制品,其他类休闲食品;货物,技术、技术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629.2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281.44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774.6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1.9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727.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40.58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637.2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59.1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的配偶的兄弟周学军先生持有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37.50%的股权。

  6、公司名称:杭州滨江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899号

  法定代表人:周学军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批发。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5.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9.85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00.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2.49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3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滨江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7、公司名称: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白小易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咖啡厅(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月17日),健身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27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0.1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49.67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8.8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3.5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6.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87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3.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7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8、公司名称:诸暨市盾安控股集团管理培训中心

  企业性质:民办非企业

  住所:诸暨中里村

  法定代表人:王行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干部管理培训;高级技工培训;民兵武装培训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7.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58.05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5.5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7.9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7.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1.94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9.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8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诸暨市盾安控股集团管理培训中心全资社团法人。

  9、公司名称: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分界山

  法定代表人:冯忠波

  注册资本:40,010.9496万元

  经营范围:乳化炸药(胶状)、粉状乳化炸药、乳化炸药(胶状,现场混装车)、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现场混装车)、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的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26日),洗涤剂的生产和销售,乳化剂的生产(仅供本公司自用且化危品除外),包装箱的生产(仅供本公司自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5,605.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2,533.01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7,374.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956.9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88,847.2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0,550.11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7,94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804.2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86%的股份。

  10、公司名称:浙江盾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店口文昌路

  法定代表人:沈晓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材料的研究、开发;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摩托车零件及配件、家用电器、电子仪表、通信设备、通用零部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751.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688.28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9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1.7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563.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241.63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3.8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6.6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盾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

  11、公司名称:浙江盾安机电五交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姚新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生粉胶、硝酸重氮苯、含二级易燃溶剂的油酸、辅助材料及涂料、松香水、三氯乙烯、盐酸、氢氟酸。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机电装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标准件、五金工具,焊材,电工器材;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8,735.5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356.69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917.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09.5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8,585.9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352.74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044.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96.0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盾安机电五交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2、公司名称:天津百利展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邓家伟

  注册资本:10,009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阀门、泵、电机、自动化仪器仪表制造、销售、维修、设计;石油、天然气井口装置、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设备和成套设备、石油、天然气管道成套设备及配件、给排水设备及配件、减温、减压装置、电站辅机及阀门驱动装置、磁性液压计制造、安装、销售、设计;经营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及技术、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137.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682.11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290.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13.6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277.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857.7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635.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5.5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持有天津百利展发集团有限公司65%的股权。

  13、公司名称:盾安沈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55号

  法定代表人:白小易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场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地下停车场、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物业管理;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金银饰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电子产品、计算机销售;粮油零售;商品展览展示策划。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73,757.8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2,133.77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06.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701.1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63,326.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1,143.45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42.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009.6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盾安沈阳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

  14、公司名称:沈阳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傅有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一般经营项目:(外资比例小于25%)商品展览展示服务策划、企业投资策划及管理;商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租赁;农副产品收购(国家限定的除外);停车场服务、包装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验光配镜,皮革养护;金银饰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纺织品、针织品、化妆品、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皮革制品、箱包、皮草、健身器材、儿童玩具、工艺美术品、汽车零配件、五金工具、装饰材料、花卉、观赏鱼、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及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辅助设备、孕婴用品、农副产品、计生用品(医疗器械除外)的批发、零售(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节能产品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除外)。(须经审批或取得许可证经营的,须经审批或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3,048.6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68.95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737.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085.83 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8,085.4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393.0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621.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1,924.0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弘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沈阳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

  15、公司名称: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

  法定代表人:李富云

  注册资本:28,8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预包装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16日)。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信息技术、电子机械及相关产品;科技投资;销售:电子机械及相关产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0,336.4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9,467.36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43.0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25.8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4,219.9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2,090.9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867.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23.5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86.81%的股权。

  16、公司名称: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册地址:哈密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姚新泉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镁锭、镁合金及下游产品(镁制品)、兰炭、硅铁、水泥、砖块生产筹建、自备电厂建设开发筹建(以上筹建期内禁止生产);货物进出口;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8,608.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5,990.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17、公司名称: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西路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镁锌、镁粉、镁合金、兰炭、硅铁、水泥、砖块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9,129.1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39.00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39.0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8,110.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266.0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7.0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姚新义先生担任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18、公司名称:安徽盾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

  法定代表人:石林生

  注册资本:1,953.40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粉状乳化炸药生产、销售、研制。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7,791.4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153.64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270.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407.2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9,956.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613.42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906.3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88.69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盾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90.36%的股权。

  19、公司名称:盾安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32号1、2栋5层

  法定代表人:白小易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租赁经营;房地产项目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百货(不含农膜)。(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8,516.0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852.31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2.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99.8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89,799.6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6,715.75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98.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36.5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盾安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公司名称: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喻波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磨、抛光、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承担工程服务和咨询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的不得生产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3,124.3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408.72 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0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72.35 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55,764.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379.24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939.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095.53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喻波先生担任内蒙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21、公司名称: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姚新泉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经营范围: 镁锭、兰炭、水泥、砖、镁粉、镁合金、镁合金粉、硅铁的销售;公司营业期限:2008年9月8日至2028年9月7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6,270.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195.47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813.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08.2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7,931.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791.72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423.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575.8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审批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及销售商品、出租及承租房产、提供劳务、垫付水电费以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会务费等,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2、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分别与交易关联方签订了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对方合格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也较小。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9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13年12月1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与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镁业”)签订《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干熄焦余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专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双方经平等协商,约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共同合作开发利用金石镁业1#、2#焦炉余热资源(以下简称“余热资源”)进行发电、供汽、供暖。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0,700.00万元,由盾安节能投资建设。

  2、关联情况说明:公司董事长姚新义先生担任金石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金石镁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新义、吴子富、喻波、江挺候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西路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镁锌、镁粉、镁合金、兰炭、硅铁、水泥、砖块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9,129.1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39.00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39.0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8,110.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266.00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7.0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姚新义先生担任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盾安节能利用金石镁业提供的余热资源进行发电、供汽、供暖,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及其所需资金;项目计划投资额为人民币20,700.00万元;双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享节能效益。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审批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效益分享等参照市场行情确定。

  2、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合同。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项目由盾安节能投资、建设,通过回收金石镁业1#、2#焦炉余热资源进行发电、供汽、供暖,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共同分享节能收益。

  2、合同投资额:人民币20,700.0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期限包含建设期和效益分享期,自合同签订且具备建设条件之日始,至本合同效益分享期结束之日为止。

  (1)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且具备建设条件之日始,至金石镁业1#、2#焦炉余热余能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机组正式投产之日为止。

  (2)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金石镁业1#、2#焦炉余热余能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机组正式投产之日始,效益分享为长期。

  4、所有权归属:效益分享期内,盾安节能投资的项目财产产权归盾安节能所有。

  5、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及计算方式:

  (1)节能效益指通过利用金石镁业余热资源发电、供汽、供暖产生节能量而产生的节能收益。

  (2)效益分享期的第1-10年,盾安节能获得节能效益的80%,金石镁业获得节能效益的20%;效益分享期第11年开始的效益分享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

  (3)双方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

  (4)该项目的碳减排收益、节能减排财政补贴等节能奖励资金无论以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均按照上述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分享。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持续开拓工业余热利用市场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强化公司可再生能源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其生产经营是必要的;效益分享等以市场行情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累计交易情况

  201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7.84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经营性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持续开拓工业余热利用市场奠定了基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干熄焦余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专用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9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日本静冈设立全资子公司日本盾安国际株式会社(暂名),注册资本为1,000万日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权益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投资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名称:日本盾安国际株式会社(暂名,以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3、注册资本:1,000万日元

  4、注册地址:日本静冈

  5、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机械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五金配件、燃气具配件、建筑装潢材料(除木材)、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文具用品;研发。(以最终核准登记注册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现阶段需加快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在日本设立子公司,加强与日系客户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公司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直接为当地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有效提升日本的市场份额;同时,作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可以依托日本市场积极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为公司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组建一支专业团队,直接服务于日本客户,强化公司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综合能力,加强公司与日本客户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是公司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公司在拓展日本市场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3、风险分析

  (1)日本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与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带来一定风险。公司首次在日本设立子公司,需尽快适应日本的商业文化环境。

  (2)汇率波动具有经常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子公司经营面临汇率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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