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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6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公司本部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4,922,4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58%。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754,681,592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0%;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股份150,240,894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因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1、关于与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及武钢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与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回避表决; 3、关于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武钢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27日及201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被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常娜娜、邵丽娅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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