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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13-68号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二)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1: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 公司监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傅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本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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