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3-05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18日开市起复牌。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13年11月7日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方案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尽职调查及材料编制工作尚需一定时间等原因的影响,原预计的2013年12月6日不能按时复牌,延期至不超过2014年2月5日复牌。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介绍
为完善公司产业结构,拓展新的市场领域,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利益,公司筹划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推动本次事项的主要工作
自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对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和论证。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停牌期间,公司相关部门与各中介机构根据既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工作计划,积极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期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够顺利实施。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主要原因
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公司内部也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积极论证。鉴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标的的估值存在较大分歧,交易价格无法达成一致,从保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对于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18日开市时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
本版导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3-12-18 | |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辊压机备件储备及维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2013-12-18 |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事裁定事宜公告 | 2013-12-18 | |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 2013-12-18 |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 2013-12-18 |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2013-12-18 | |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2013-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