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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7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7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卫康”)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色家园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将为格瑞卫康本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色家园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2013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计划是格瑞卫康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格瑞卫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3580890 法定代表人:陈永弟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南油第四工业区2栋5楼501-517(仅限办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 实收资本: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室内环保产品及空气净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与销售(不含剧毒物品),空气净化机、空气消毒机、加温机及除湿机、环保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与销售;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在《计量法》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及治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分体式空调清洗;软件开发与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格瑞卫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截止2012年末数据经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截止2013年11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3、格瑞卫康股东情况 公司持有格瑞卫康73.33%的股权,深圳市汇通盈富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格瑞卫康26.67%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格瑞卫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色家园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期限为1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 万元 2、除公司以外,格瑞卫康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为格瑞卫康的本次银行贷款进行担保。为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为格瑞卫康提供本次担保的前提条件是,格瑞卫康的其他股东深圳市汇通盈富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按其在格瑞卫康中的出资比例承担格瑞卫康上述贷款(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不能偿还的风险,且其应以其在格瑞卫康的股权为此次贷款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格瑞卫康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对全资孙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6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格瑞卫康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格瑞卫康提供担保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且格瑞卫康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格瑞卫康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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