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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43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2月1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75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12月10日
至2013年12月13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2月17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71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000,043,487.08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40,006.81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000,043,487.0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40,006.81 | 合计 | 1,000,083,493.89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894.32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1%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2月17日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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