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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56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9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刘震国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09,134,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34,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34,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增资方案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34,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深圳手机控制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134,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刘震国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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