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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3-05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条件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各项规定,同意在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提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7名特定投资者进行定向增发,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通过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实施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33,333,335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2月20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00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对象 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不超过48,333,335股,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不超过3,000万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4,500万股,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拟分别认购不超过3,000万股,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2,0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00,000,0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可能降低债务成本,公司将可能根据自筹资金的情况对部分债务先行偿还、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分红内容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3年9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文件;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事宜; 7、 如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2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3-05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3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凤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条件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各项规定,同意在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提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7名特定投资者进行定向增发,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通过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实施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33,333,335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2月20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00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对象 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不超过48,333,335股,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不超过3,000万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4,500万股,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拟分别认购不超过3,000万股,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2,0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00,000,0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可能降低债务成本,公司将可能根据自筹资金的情况对部分债务先行偿还、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分红内容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3年9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文件;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事宜; 7、 如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12 月 19 日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所聘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函告,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规定,该所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目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取得执业许可证,换领了营业执照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此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及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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