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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3-46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3-40号《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收到产(股)权交易公告结果及交易形式确认单,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此次股权拍卖主体资格,是唯一一家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受让方。 根据大连产权交易所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意向受让方审核意见的复函》,该函件确认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受让资格,并同意将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价格为3,178.65万元。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3-47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傅鸿建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王时中先生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傅鸿建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王时中先生行使表决权。相关议案关联董事代威先生回避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代威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出售相关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与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详见公司临2013-40号《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和公司临2013-46号《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进展公告》)、公司持有的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地上2#厂房、公司拥有的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以及金南路一栋住宅楼转让给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具体转让价格待评估完成后,依据评估报告确定。 详见公司临2013-48号《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了日后独立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先期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从事阴极铜产品业务,以完善公司贸易业务人员配置及积累市场经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49号《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投票结果为6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关联董事代威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权出售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拟出售相关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公司出售相关股权及资产行为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售相关股权及资产表决程序合法,出售价格合理。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的开展,对于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独立开展贸易业务,提前锻炼和完善交易管理队伍,以及有效地把握市场价格起到积极地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配置和利用,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 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属于公司正常、必要的经营行为,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3-48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相关股权及资产转让给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依据评估报告确定具体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与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置业”)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将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显电子”)79.44%股权、公司持有的大显电子厂区地上2#厂房、公司拥有的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以及金南路一栋住宅楼转让给国合置业。具体转让价格待评估完成后,依据评估报告确定。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三)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行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概况 1、名称: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3、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心宁园30-1-1-1。 4、法定代表人:王英杰。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 7、股东情况:
8、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来,公司致力于拓展房地产领域,集中优势进军房地产行业。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国合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括 1、 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大显电子79.44%股权、公司持有的大显电子厂区地上2#厂房、公司拥有的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以及金南路一栋住宅楼。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大显电子79.44%股权 1)名称: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3,772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电视机、录像机、影碟机、影音设备、卫星接收设备、调制解调器、电话机、计算机及附属设备、通讯产品(不含移动电话)开发、制造、销售、维修;塑料制品加工销售(不含前置);太阳能热水器系列产品的组装、销售。 5)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截止交易日,大显电子原股权结构如下:
6)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大显电子厂区地上2#厂房
(3)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
(4)金南路一栋住宅楼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上述资产运营正常。 (二)交易双方签订《股权及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将依据评估价定价。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转让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 2、出让标的:大显电子79.44%股权、公司持有的大显电子厂区地上2#厂房、公司拥有的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以及金南路一栋住宅楼。 3、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 4、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待标的资产评估后双方签订具体的《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书》。 (二)董事会对交易对方支付交易款项风险的判断 付款方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董事会认为付款方及其股东方具有支付能力,该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出售上述资产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条件,故增补到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此次股权及资产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上述资产,有利于实现公司利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最大程度的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二)本次交易完成获得的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利润有较大贡献,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公布为准。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股权及资产。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3-49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交易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日后独立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先期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从事阴极铜产品业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对本次采购天津大通阴极铜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傅鸿建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王时中先生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代威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结果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时中先生、傅鸿建先生、臧立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自2013年1月1日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与关联人发生过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3、注册地: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李钢 5、注册资本:陆亿叁仟伍佰玖拾万零玖仟叁佰伍拾叁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及相关产品;有色金属综合加工;废旧金属回收与加工;废旧塑料的回收、加工及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以行业审批为准)(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7、股东情况:
8、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底,1996年初投产。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以杂铜为主要原料,以生产标准阴极铜和铜阳极板为主要产品的铜冶炼企业。年产标准阴极铜2.8万吨,阳极铜6万吨。 9、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大通84.26%股权,天津大通为公司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前,未发生过上述同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向天津大通购买阴极铜16,510吨,合计金额约844,541,400元。本次交易涉及阴极铜的采购,其定价将按相关阴极铜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随行就市,采取向多个阴极铜供应商寻价、比价、方便采购的原则,与签约方根据公平原则经商业磋商而确定。不存在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向独立第三方进行采购,整个采购交易不存在不公允情形。 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与天津大通签署《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签署日期及有效期:
2、支付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3、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 4、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的开展,对于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独立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完善业务人员配置,以及有效地把握市场行情,积累业务经验起到积极地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3-50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于2013年12月14日公告了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11.27%股份的公司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12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拟出售相关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与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将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公司持有的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地上2#厂房、公司拥有的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以及金南路一栋住宅楼转让给大连国合大成置业有限公司。具体转让价格待评估完成后,依据评估报告确定。 转让标的为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79.44%股权,公司持有的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地上2#厂房,公司拥有的革镇堡厂区部分房屋以及金南路一栋住宅楼。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住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心宁园30-1-1-1,法定代表人为王英杰,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 出售上述资产,有利于实现公司利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最大程度的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预计向天津大通购买阴极铜16,510吨,合计金额844,541,400元。
此次关联交易的开展,对于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独立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完善业务人员配置,以及有效地把握市场行情,积累业务经验起到积极地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上述议案无需以特别决议通过,也不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及网络投票的形式。 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于2013年12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出售相关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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