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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3-07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0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孙宪鹏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张晓霞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绍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绍日先生、叶惠棠先生、陈永红先生、龙超峰先生、周雪莉女士、龙春华女士、杜守颖女士、汤瑞刚先生、魏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杜守颖女士、汤瑞刚先生、魏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名张绍日先生、叶惠棠先生、陈永红先生、龙超峰先生、周雪莉女士、龙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杜守颖女士、汤瑞刚先生、魏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袁锐光先生本次届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孙宪鹏先生、张晓霞女士、邓彦女士已连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满六年,本次届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袁锐光先生、孙宪鹏先生、张晓霞女士、邓彦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4年1月6日召开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绍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EMBA医药管理专业,经济师职称。曾任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副厂长,广东众生制药厂营销副总经理,东莞市华冠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华南制药厂厂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凌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沾益县益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张绍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85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32.7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叶惠棠: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财务科科长、副厂长,广东众生制药厂财务总监,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惠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34,574股,占公司总股份5.9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永红: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 医药管理专业,主管中药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销售部副经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北凌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沾益县益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陈永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9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龙超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中试室主任、副厂长;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凌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龙超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97%,其妹龙春华女士担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除此之外,龙超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周雪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70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主管药师职称。曾任北京万辉药业集团药政主管,清华紫光药业医学部经理,清华紫光测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清华同方能源环境公司行政总监,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沾益县益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周雪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龙春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会计、财务副经理、经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经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财务经理;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龙春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71,876股,占公司总股份0.49%,其兄龙超峰先生担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除此之外,龙春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杜守颖: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0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大学教授。曾任山西大同第二制药厂技术员;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教授,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守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汤瑞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三级律师、专职律师。曾任西北大学法律系讲师,东莞市附城区法律服务所主任;现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汤瑞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魏良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广东工业大学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现由广东工业大学返聘财务处工作。 魏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3-07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0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仕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位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仕斌先生、曹家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如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仕斌: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固体制剂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生产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东莞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东莞市众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黄仕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9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曹家跃: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主管中药师职称。曾任东莞市石龙制药厂全质办主任、副厂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曹家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7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3-079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10:00开始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张绍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叶惠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陈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龙超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周雪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龙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汤瑞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魏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选举黄仕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曹家跃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的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议案(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2月26日下午4: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雪莉、李素贤 电话:0769-86188130 传真:0769-86188082 邮编:523325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一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三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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