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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至10万份(含)。 3. 基金募集情况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次5个月的对日。除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以外,本基金其他开放期起始日均为前一开放期起始日次6个月的对日,例如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起始日指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次6个月的对日,第三个开放期起始日指第二个开放期起始日次6个月的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db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2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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