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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3-066 债券简称:11赤湾01 债券代码:11208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赤湾01”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并于2013年4月24日及2013年5月22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及2013-034)。 2013年11月11日,本公司收到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初步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1883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初步同意本公司和码头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 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公告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及通知债权人公告》,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议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 "11赤湾01"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如期召开,但未形成有效决议。会议表决结果不影响公司合并事项的进行,公司将按照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适时推进本次吸收合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2014年1月5日前,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联系人:许月丽 联系方式: 0755-26853545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3-067 债券简称:13赤湾01 债券代码:11219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赤湾01”201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并于2013年4月24日及2013年5月22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及2013-034)。 2013年11月11日,本公司收到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初步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1883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初步同意本公司和码头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 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公告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码头有限公司的进展及通知债权人公告》,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议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 "13赤湾01"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如期召开,但未形成有效决议。会议表决结果不影响公司合并事项的进行,公司将按照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适时推进本次吸收合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2014年1月5日前,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联系人:许月丽 联系方式: 0755-26853545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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