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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3-05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00时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3日 ●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载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者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以上议案中议案2需对2.1至2.10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其中议案2、4、5、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3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获邀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曾跃驰 史军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下称“细则”)有关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738644 投票简称:乐电投票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投资者拟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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