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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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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年第1次更新)

2013-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5月9日成立。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3年11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设立日期: 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 林军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陈一松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科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秘书兼行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包学勤先生,董事,研究生。历任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出市代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Graham David Mason先生,董事,南非籍,保险精算专业学士。历任南非公募基金投资分析师、南非Norwich公司基金经理、英国保诚集团(南非)执行总裁。现任瀚亚投资执行副董事长。

  黄慧敏女士,董事,新加坡籍,经济学学士。历任花旗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业务副理、新加坡大华银行业务开发副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营销企划经理、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营销部主管、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美美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金融市场发展规划部处长。现任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督察长。

  何德旭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监事

  李莹女士,监事会主席,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沧浪办事处信贷科长、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中间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北京证券投行华东部一级项目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银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解晓然女士,监事,双学位,历任上海市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王俊锋先生,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黄小坚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组合经理、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总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林军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市场总监,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隋晓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首席市场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总经理。

  4.督察长

  唐世春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经济学硕士,20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曾先后任职于中国(深圳)物资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期货部、宏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加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诚基金固定收益总监兼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黄小坚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总监;

  王旭巍先生,副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总监;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胡喆女士,研究总监、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 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48,592.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34%。2013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99.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66%,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3.90%。利息净收入1,87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净利差为2.54%,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71%,与上年同期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55.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10家一级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5家全资子公司,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4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7家,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近30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3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1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50位,较上年上升27位;在美国《福布斯》2013年全球2000强上市企业排行榜中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提升1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25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11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杨雁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ecitic.com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邮编:518048)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755-23835888、010-6083888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邮政编码:310052

  公司网站:http://www.bigsun.com.cn

  客服热线:0571-95548服务邮箱:96598@bigsun.com.cn

  (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68649788

  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人代表:姚建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电话:8621 2212 2888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王国蓓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和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B”)。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新双盈A和新双盈B,所有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新双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新双盈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新双盈B享有,亏损以新双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新双盈B首先承担。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二)基金份额配比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一运作周年到期前,新双盈A、新双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在新双盈A单独开放的开放日,即每一运作周年前两次开放日,如果新双盈A的净赎回份额较多,新双盈A、新双盈B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7:3 的情形;如果新双盈A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少,由于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行为(具体折算办法见第十六部分“基金份额折算”),新双盈A、新双盈B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略大于7:3 的情形;

  在运作周年到期日,新双盈A、新双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调整为7:3。在新双盈A、新双盈B的共同开放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等于新双盈B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A或新双盈B进行份额调整,具体调整办法见基金合同第八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新双盈A的运作

  1.新双盈A的收益

  新双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开放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其中计算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在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适用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新双盈A的开放日

  新双盈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某运作周年到期日发生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并出现顺延情形的,该运作周年最后一日亦顺延至开放日,下一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该顺延后的开放日次日。

  例1.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0月31日(假设该日为工作日),则第一个运作周年内新双盈A的开放日分别为2013年2月28日(由于2月没有31日,因此前移至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假设2013年2月28日为工作日))、2013年6月28日(由于6月没有31日,因此前移至2013年6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假设6月29日、6月30日为非工作日)、2013年10月31日(假设该日为工作日)。新双盈A在其他运作周年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开放日(具体日期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将对新双盈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新双盈B的运作

  1、新双盈B的收益

  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新双盈A的本金、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新双盈B享有,亏损以新双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新双盈B首先承担。

  2、新双盈B的开放日

  新双盈B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对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如后续年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某运作周年到期日发生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并出现顺延情形的,该运作周年最后一日亦顺延至开放日,下一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该顺延后的开放日次日。

  例1: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24日(周四),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一个年份对日为2013年5月24日(周五)。假设2013年5月24日(周五)为工作日,则第一个运作周年的到期日为该日,新双盈B在该日开放申购/赎回。第二个运作周年的起始日为2013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二年的对日为2014年5月24日(周六),假设2014年5月24日(周六)为非工作日,则第二个运作周年到期日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4年5月23日(假设该日为2014年5月24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第二个运作周年到期日为2014年5月23日,该日新双盈B开放申购/赎回。新双盈B其他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例2:如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29日(周三),由于2013年没有2月29日,因此运作期到期日提前至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2月28日(周四),新双盈B在该日开放申购/赎回。

  3.新双盈B的份额折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具体日期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将对新双盈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B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新双盈A和新双盈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六)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在新双盈A和新双盈B各自的开放日分别计算其份额净值。

  1、新双盈A的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T日为新双盈A的某一开放日,NAVtA为T日新双盈A的份额净值,NUMtA为T日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NVt为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为新双盈A的上一个开放日次日(如T日之前新双盈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R年为上一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如T日之前新双盈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设定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则新双盈A的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NVt大于或等于“1.000乘以T日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新双盈A应计收益之和”,则

  ■

  其中,

  T日全部新双盈A应计收益之和=■,下同;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新双盈A 上一次开放日次日(如T日之前新双盈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NVt小于“1.000乘以T日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新双盈A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tA = NVt/ NUMtA

  由于T日为新双盈A的开放日,新双盈A将在该日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A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3、新双盈B的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T日为新双盈B的某一开放日,NAVtB为T日新双盈B的份额净值,NUMtB为T日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则新双盈B的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NAVtB=(NVt-NAVtA×NUMtA)/ NUMtB

  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NAVtB≤0,则NAVtB=0。

  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T 日的各份额的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各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T日为新双盈A的非开放日, NAVtA为T日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NUMtA为T日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NVt为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为新双盈A的上一个开放日次日(如T 日之前新双盈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R年为上一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如T 日之前新双盈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设定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则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NVt大于或等于“1.000乘以T日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新双盈A应计收益之和”,则

  ■

  其中,

  T日全部新双盈A应计收益之和=■,下同。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新双盈A 上一次开放日次日(如T日之前新双盈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NVt小于“1.000乘以T日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新双盈A应计收益之和”,则

  NAVtA = NVt/ NUMt A

  3、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假设T日为新双盈B的非开放日, NAVtB为T日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NUMtB为T日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则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NAVtB=(NVt-NAVtA×NUMtA)/ NUMtB

  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NAVtB≤0,则NAVtB=0。

  所有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T 日的各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等)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在任一开放日及开放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及开放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但在开放日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申购,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允许将可转换债券转股。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1)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将根据分级基金的剩余运作期限以及宏观经济因素(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等)与不同种类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上述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等配置方法,从而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

  3)信用利差策略

  信用债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品种之一,因此信用风险控制成为了本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重点之一。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关注的信用债进行独立的内部评级,并持续动态跟踪调整,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本基金将首先根据债券发行人的长期信用评级、对外担保情况、可能面临巨大损失的诉讼、过往融资记录等进行初步的风险排查,并以此计算债券的可能违约率。符合要求的信用债,本基金将采用不同评级序列,对长期和短期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初步评估。在初步评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根据行业特征、竞争优势、管理水平、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对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重新调整,并以此作为评级的结果。对于列入考查范围的信用债,本基金将持续动态跟踪,根据债券发行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动态调整信用评级。信用利差策略的核心是各项债券信用评级差异能获得充分的利差补偿。本基金将对债券组合总体信用评级水平予以控制,严格控制低评级债券的配置比例;在券种选择上遵循“个券分散、行业分散”的原则。

  信用债券的收益率主要由基准收益率与反映信用债券信用水平的信用利差组成。

  基准收益率由宏观经济因素及市场资金状况等决定。本基金将从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供需状况两个方面对市场整体信用利差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宏观经济环境,当宏观经济向好时,企业盈利能力好,资金充裕,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收窄;当宏观经济恶化时,企业盈利能力差,资金紧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扩大。其次,对于市场供给,本基金将从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及流动性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而信用利差受市场整体信用水平、个券信用影响。本基金通过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及债券的信用级别。

  4)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对流动性进行积极管理以应对:a、新双盈A每4个月开放时可能的净赎回;b、新双盈B每一年开放时可能的净赎回。在预期份额持有人净赎回比例较高时,本基金将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应对大量赎回产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将通过发行量、前一个月日均成交量、前一个月的交易频率、买卖价差、剩余到期期限等指标甄别个券的流动性。

  5)相对价值配置

  本基金将对市场上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比较,寻找其他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债券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4)止损策略

  为保障新双盈A的本金及收益安全,本基金将针对基金净值损失的程度,相应采用降低债券组合仓位、降低债券组合久期等止损措施。

  3、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总风险暴露。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信标普债券指数系列最早由中信证券于2000年推出,现已正式纳入中信标普指数体系。该指数系列包含5个独立的固定收益指数,它们是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中信标普企业债券指数、中信标普可转换债指数、中信标普银行间债券指数以及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旨在追踪中国的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市场,它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的债券。该指数已成为广为机构投资者认可的投资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基础指标,并且它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获得指数数据,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予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偏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其中,基于本基金的分级机制和收益规则,新双盈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新双盈B为中偏高风险、中偏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3年10月18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0.3其他资产构成

  ■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9日)。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2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新双盈A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新双盈A的销售服务费

  新双盈A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新双盈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在通常情况下,新双盈A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新双盈A资产净值的0.4%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新双盈A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新双盈A前一日资产净值

  E=新双盈A前一日的份额数*新双盈A前一日份额(参考)净值

  新双盈A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新双盈A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新双盈A的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基金份额折算

  (一) 在新双盈A开放日的定期折算

  1、折算频率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折算一次。

  2、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A份额。新双盈B份额在该日不进行份额折算。

  3、折算基准日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折算前新双盈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按新双盈A折算后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折算为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并分配给新双盈A的份额持有人。具体内容如下:

  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NAV后A =1.000元

  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 NAV前A /1.000

  NUM后A = NUM前A×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

  其中:

  NAV后A :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

  NAV前A:份额折算前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

  NUM后A: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

  NUM前A:份额折算前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

  新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二个工作日的定期折算

  1、折算频率

  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二个工作日折算一次。

  2、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B份额。

  3、折算基准日

  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二个工作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新双盈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B的份数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NAV后B =1.000元

  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 NAV前B /1.000

  NUM后B = NUM前B×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

  其中:

  NAV后B :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AV前B:份额折算前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UM后B: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下同

  NUM前B:份额折算前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下同

  新双盈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3年11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将联系人由“隋晓炜”变更为“林军”;在“(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人员、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情况;

  3.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中,更新了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4.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将直销机构的联系人由“殷宇飞”变更为“杨雁”;根据实际情况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在“注册登记机构”部分,将“基本信息同上”变更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信息;在“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将其名称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法定代表人由“萧伟强”变更为“姚建华”;

  5. 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将原有内容替换为本基金募集的具体情况;

  6. 在“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将原有内容替换为本基金生效的具体信息,明确了基金持有人低于200人或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时的处理方案;

  7. 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增加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期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

  8. 增加“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的数据和图示,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

  9. 原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至第二十三部分的编号依次向后顺延;

  10. 增加“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增加了自2013年5月10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11. 原招募说明书第二十五部分、第二十六部分的编号依次向后顺延。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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