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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10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3-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24日开市起复牌。 一、传闻情况 2013年12月23日,有媒体刊登了标题为《中超电缆石墨烯项目将获政策扶持》的报道,报道中提及: 1、"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将获得无锡市政府的大力扶持,具体来看,在石墨烯电缆企业发展初期,为企业提供数年内免租金、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并由政府购买设备提供给企业等;企业有条件小批量试生产后,政府将为企业提供优惠厂房等生产空间;企业需要扩大再生产时,将为企业提供土地优惠等政策。" 2、"实际上,早在11月18日,中超电缆生产100吨氧化石墨烯/石墨烯粉体生产线便已经在江苏常州投产。公司此前曾表示,100吨氧化石墨烯生产线投产后,预计2016年就可实现年产1000吨。"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尚未享受到与石墨烯电缆相关的奖励,且尚未接到政府部门关于石墨烯电缆的相关优惠政策。 2、报道中提及的100吨氧化石墨烯/石墨烯粉体生产线是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11月18日投产的生产线项目,此项目并非我公司投产项目,因而也就不存在我公司预计2016年就可实现年产1000吨的说法。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13年11月18日与我公司签订共同开展石墨烯材料在电线电缆领域应用研究合作意向书的企业之一(具体详见2013年11月19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96),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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