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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3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高永春先生、梁晓东先生、黄涛先生、白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永柱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杨永柱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温萍女士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温萍女士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高永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高永春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梁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梁晓东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黄涛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白璐女士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白璐女士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程国彬先生、王景升先生、戴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国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程国彬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王景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王景升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戴国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候选人戴国富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韩秀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候选人韩秀冰女士获得的赞成票数为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1、董事长的薪酬标准为19.2万元/年(含税);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确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标准,经审核,拟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为:股东代表及职工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934.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1日10:3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2月4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永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高永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杨永柱、戴国富(独立董事)、温萍、高永春、黄涛五位董事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杨永柱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王景升(独立董事)、程国彬(独立董事)、戴国富(独立董事)温萍、梁晓东五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景升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程国彬(独立董事)、王景升(独立董事)、杨永柱、高永春、黄涛五位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程国彬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王景升(独立董事)、程国彬(独立董事)、杨永柱、高永春、温萍五位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高永春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杨永柱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温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温萍女士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高永春先生、梁晓东先生、杨永伟先生、张宝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封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杨永柱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张宝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徐苗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审计部的工作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长杨永柱先生的提名续聘邹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永柱:男,195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78 年至 1992 年任鞍山矿山机械厂设计室室主任,1994 年创建鞍重机器厂,现任鞍重股份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一直从事矿山机械振动筛的研发、设计工作,以杨永柱先生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及专利申请人,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4 项,发明专利 5 项,科研奖励 23 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16 项、国家标准 1 项,曾获得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优秀工作者,中国重型机械协会先进个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优秀个人,鞍山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市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 截止2013年12月4日,杨永柱先生持有本公司20,4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0.01%,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永柱先生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温萍女士的配偶、黄涛先生的舅舅,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父亲。除上述情况外,杨永柱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永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温萍:女,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会计师。1977 年开始从事工业企业出纳、主管会计等财务工作,熟练掌握财务核算方法及业务知识,曾任鞍重机器厂财务负责人,鞍山市立山区政协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鞍山市人大代表。 截止2013年12月4日,温萍女士持有本公司9,405,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3.8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温萍女士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杨永柱先生的配偶、黄涛先生的舅母,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母亲。除上述情况外,温萍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温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永春: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盖县轧钢厂技术员、鞍山矿山机械厂技术工程师、鞍重机器厂副厂长,现任鞍重股份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2013年12月4日,高永春先生持有本公司2,0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94%。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高永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晓东:男,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鞍重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2013年12月4日,梁晓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9%。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梁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涛:男,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鞍重股份技术部主任,现任鞍重股份技术部副部长。 截止2013年12月4日,黄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的外甥,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表弟,黄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璐,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和金融专业(本科)、阿斯顿大学会计与金融专业(研究生),曾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现任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 截止2013年12月4日,白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国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鞍山钢铁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书记、助教、讲师;鞍山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辽宁科技大学政法系系主任、副教授。现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鞍山市人大开发区工委政策与法律专家组组长、政协鞍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鞍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国彬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景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大连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大连市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司法鉴定人。 王景升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戴国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5月出生,矿山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矿山机器厂技协副主任、沈阳矿山集团选矿机械制造公司经理助理、主任设计师。 戴国富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国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宝田:男, 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三冶机械制造公司,鞍山市利剑机械厂;现任鞍重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2013年12月4日,张宝田先生持有本公司3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44%。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宝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永伟: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就职于海城滑石矿、鞍山市第一粮库,现任鞍重股份副总经理。 截止2013年12月4日,杨永伟先生持有本公司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18%。杨永伟先生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的弟弟,黄涛先生的舅舅,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叔叔。除上述情况外,杨永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永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封海霞: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鞍山合成集团纸塑制品厂;1999年进入鞍重机器厂工作,现任鞍重股份财务总监。 截止2013年12月4日,封海霞女士持有本公司4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06%。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封海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1日11:3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2月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韩秀冰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后附监事会主席韩秀冰女士简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 韩秀冰女士, 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职于鞍山顺天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进入鞍重机器厂工作;现任鞍重股份综合部部长。 韩秀冰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秀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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