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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3-7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申请电子呈交系统(ESS)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做出电子呈交系统(ESS)之申请,批准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公司秘书及/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代表公司签署电子呈交系统申请文件及提交使用者资料,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及具体办理本议案所述相关事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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