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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6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到期归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暂时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60天,截至2013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4,000万元及理财收益295,874.91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该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6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三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情如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履行相应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威海广泰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理财产品,该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发行主体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为此理财计划出具了保本说明。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威海广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同意威海广泰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3)。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转制设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的事务所使用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法律主体,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人员及业务转移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主体对客户提供服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上述事项,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审计质量,同意董事会将公司续聘的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4)。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6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11年为项目投资的第一年(2)“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三年,第4年铺底流动资金投入使用(3)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的实际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良好,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为: 2013年4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使用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将在6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即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2013年10月12日,公司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8,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390,246.57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6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16日,公司用于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资金3,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44,317.81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12月23日,公司用于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安心聚富(2013)3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4,000万元及理财收益295,874.91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3号理财计划产品,理财期限6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7,546,313.3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元
3、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形成闲置的原因 依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安排,公司预计目前至2014年4月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约为1500-1900万元。 募集资金帐户余额47,546,313.3元,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预计,公司2014年4月末之前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900万元。因此,2014年4月末之前将会有约2,500万元以上的资金存在闲置。 三、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经过讨论,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情如下: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0天,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为20,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 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发行主体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2、保本承诺 发行主体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提供保本说明。 “机构特约(2013)14期”理财产品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一款理财产品,根据威海市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对该产品的说明,明确标明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若用户购买该理财产品造成本金损失,银行予以承担。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该理财计划为低风险、短期(90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主要条款: (1)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机构特约(2013)14期 投资运作期限:90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5.3%(扣除托管费、销售费等费用后) (2)投资范围及种类 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间市场流通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别的信用类债券及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存放等货币市场工具,并以投资对象的转让价款或到期兑付的本金及利息作为兑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来源。 (3)投资比例 本期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间市场流通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别的信用类债券,比例为0-100%;投资于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存放等货币市场工具,比例为0-100%。 (4)投资团队 资金管理人:威海市商业银行 资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债券托管人:南京银行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产品到期内有效。 6、购买额度 公司拟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90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理财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威海广泰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威海市商业银行“机构特约(2013)14期”理财产品,该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发行主体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为此理财计划出具了保本说明。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威海广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同意威海广泰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6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013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出的《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情况说明》,详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合并及更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6)。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转制设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的事务所使用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法律主体,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人员及业务转移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主体对客户提供服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10日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司原审计业务自2002年以来一直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提供服务,该审计团队在审计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财务审计等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审计质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将公司续聘的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6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 3、会议期限: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0日 6、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海兵、鞠衍巍 电话:0631-3953335 传真:0631-3953451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6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3)。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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