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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3-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2月19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购买发展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实业”)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面积为532.6亩(具体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确定的面积为准)发展用地。其中公司购买430.07亩,大农实业购买102.53亩。本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 2013年12月19日,公司参加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位于东部新区三个地块DB070104-4、DB070104-5、DB070104-6合计350.266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竞拍,并竞得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标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3)。 2013年12月24日,温岭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位于东部新区DB070104-1地块、DB070104-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竞得了DB070104-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大农实业竞得了DB07010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和大农实业分别与温岭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概述 公司和大农实业竞得地块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加上本次竞得的182.3244亩工业用地,公司及大农实业已累计竞得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面积为532.6亩的工业用地。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的购买,将有效解决公司和大农实业产能转移、扩大的土地之需,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保障。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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