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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3-069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部分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3,116,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 一、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2010年10月18日,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 201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之补充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3.201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33,927,874股,购买7家公司股权,其中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3,116,161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16,286,314股。 4. 2012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3号)同意公司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33,927,874股购买相关资产,其中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3,116,161股。 5.2012年12月7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七家公司100%股权工作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6. 2012年12月17日,本次发行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3家公司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情况。 三、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3,116,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3、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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