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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为了能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参照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高管薪酬调整为:总经理为税前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公司执行副总裁、市场营运总监为税前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年;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税前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 董事吴礼淦、陈梅芳、吴传彬、朱雨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高管薪酬的专项意见》详见2013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折合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 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折合人民币3.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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