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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4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购买嵩屿港区一期

  小轮泊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下称“船务公司”) 在厦门港周边的作业范围覆盖整个厦门湾及古雷港区、泉州石狮鸿山,拖轮主要驻点在海天小轮泊位及嵩屿小轮泊位。船务公司目前租赁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务控股”)拥有的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资产(下称“小轮泊位”)作为拖轮停靠基地,租期于2013年底到期。考虑到海沧港区可用拖轮基地的稀缺性以及小轮泊位租金上涨的可能性,为了保证海沧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船务公司拟以5204.50万元人民币向港务控股购买小轮泊位作为长期拖轮基地。

  港务控股与船务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

  (二)关联关系说明

  船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股份;港务控股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12 月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购置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购买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资产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交易内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船务公司拟购买公司间接控制股东港务控股所拥有的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资产,属于关联交易行为。船务公司购买小轮泊位资产,有利于船务公司在海沧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该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良好,风险可控,项目可行。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购买方:船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里区东渡路89号3-4层S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湖里区东渡路89号3-4层S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景宇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号:350200100012418

  股东:本公司持有其90%股份;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份。

  2、船务公司主要经营、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3年9月30日,船务公司净资产24329万元,201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船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出售方:港务控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7号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7号

  法定代表人:郑永恩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

  注册号:350200100006127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资委

  2、港务控股主要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3年9月30日,港务控股净资产557782万元,201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港务控股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A. 资产名称: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码头及一艘趸船、钢引桥

  B. 类别:固定资产

  C. 权属: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D. 所在地:福建厦门

  E. 该小轮泊位的账面原值为3,348.04万元,已计提折旧为185.57万元,账面净值为3,162.47万元,评估价值为5,204.5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港务控股与船务公司同意以201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经厦门均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重置成本法对小轮泊位资产进行评估后的价值5204.50万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价格。本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已报厦门市国资委备案。

  五、资产评估主要情况

  1、评估机构:厦门均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评估报告:《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码头及一艘趸船、钢引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厦均和资评报字(2013)第132号)

  3、评估范围和对象: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码头及一艘趸船、钢引桥的资产

  4、资产评估基准日:2013年03月31日

  5、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土地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对码头水工工程及趸船采用成本法

  6、评估结论:

  经评估,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委评的房地产于2013年03月31日的账面原值RMB 33,480,386.70元,账面净值RMB 31,624,735.70 元;评估净值人民币伍仟贰佰零肆万伍仟元整(RMB52,045,000.00元)

  7、增值原因:

  小轮泊位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加了2042.03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和支付方式:

  小轮泊位购置价格为5204.5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

  2、支付期限:

  船务公司拟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小轮泊位,协议生效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价款30%(即1,561.35万元),剩余款项在一年内支付完毕。

  3、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协议在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后立即生效。

  4、交易标的的交付时间和过户时间

  协议生效后七天内办理资产清点和交接手续,将资产交付船务公司使用。

  七、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将消除船务公司因租赁小轮泊位而与港务控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由此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人员安置,收购资产后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船务公司自有资金。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风险

  随着海沧港区码头作业量的逐步上升与拖轮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为了保证船务公司在海沧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认为船务公司有必要购置小轮泊位作为长期拖轮基地。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船务公司稳固海沧拖轮市场,降低拖轮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本公司作为船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将随着该公司的发展而取得长期的收益。

  经测算,以商业银行5年期以上长期贷款利率6.55%为折现率,本次收购小轮泊位项目累计净现值为2862.96万元,静态回收期为14年,内含报酬率9.27%,该项目预期有较好的收益,经济可行。

  船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实际控制该公司的经营运作,且该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良好,因此公司本次投资的风险较小。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港务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19.87万元;港务控股与港务船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8.76万元。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资产转让协议书》。

  4、厦均和咨评报字(2013)第13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5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公司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隆公司投资建设及经营海沧港区20#、21#泊位,总投资近15亿元。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本公司拟对海隆公司增资2.9亿元,且根据资金安排及东渡码头收储补偿款的收取时间分三次增资:2014年1月增资1亿元、2014年第一季度内增资1亿元、2014年第二季度内增资9000万元。2014年第二季度第三次增资后,海隆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6亿元增至4.5亿元。

  本次增资是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独家增资,不须另行签署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决定对海隆公司增资2.9亿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海隆公司投资建设及经营海沧港区20#、21#泊位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实施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举措,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主体介绍

  海隆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3日。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蔡立群;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9楼B1;海隆公司经营范围是码头开发建设。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2.9亿元,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三)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经营情况

  海隆公司投资经营的海沧港区20#、21#泊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入运营。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海隆公司资产总额为359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6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9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3年9月30日,海隆公司资产总额为1601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00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数据)。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和支付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2.9亿元。

  2、支付期限:

  2014年1月增资1亿元、2014年第一季度内增资1亿元、2014年第二季度内增资9000万元。

  3、交易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本次增资在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后立即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可能存在风险

  为保障海沧港区20#、21#泊位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本公司对海隆公司进行增资。海隆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实际控制该公司的经营运作,且该公司拟开展的业务相对稳定,因此公司本次增资的风险较小。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5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职权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不涉及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授权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选择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审计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核查。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4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邵哲平先生、董事缪鲁萍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董事林开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购买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资产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置嵩屿港区一期小轮泊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辖区内上市公司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统一安排,本公司已完成了厦门证监局相关文件要求的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八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八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关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元月14日(星期二)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八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5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3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八亿元人民币、为期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4、公司上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披露于2013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3-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长岸路59 号联检大厦11 层

  法定代表人:柯东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零售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 焦炭、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美术品、食用农产品;3、批发煤炭;4、批发:预包装食品(按许可证核准的场所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6月29日);5、批发:1,2-二甲苯、1,4-二甲苯、苯乙烯、甲醇、乙醇、2-丁酮、石脑油、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N,N-二甲基酰胺(有效期至2016年6月18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 ,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1)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43510.11万元、负债总额 34354.9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9913.94元、流动负债总额 34354.9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485.80万元、净资产9155.19万元、营业收入 114433.96万元、利润总额1111.92万元、净利润 870.66万元。

  (2)截止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8197.48万元、负债总额58655.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015.99元、流动负债总额58655.4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49.45万元、净资产9542.03万元、营业收入150208.29万元、利润总额 1344.12万元、净利润976.51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贸易公司的保证人,就贸易公司在1年期的授信期间向银行(具体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并履行保证,保证担保的总额度为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银行综合授信的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贸易公司与上述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债务履行之日起1年(以担保合同生效日期为准)。贸易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将严格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核方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满足贸易公司因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贸易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通过“以贸促港、港贸结合”,在提高贸易业务的规模和效益的同时,还将对本公司物流业务链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在担保风险方面,自2007年以来,本公司连年为贸易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均未发生过由本公司为贸易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贸易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从贸易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该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本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为26758.05万元,占净资产13.48 %,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5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收储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了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渡码头相关土地和资产收储方案>的议案》,同意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代表厦门市政府对本公司拥有的东渡码头 1#-4#泊位相关土地、资产实施搬迁和收储(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为配合开展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2013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了《土地房屋权属移交协议书》,办理了东渡码头3#、4#泊位及后方堆场、办公用地等土地(宗地面积151190.56平方米)及房屋权属的移交手续。鉴于邮轮母港一期建设项目尚未动工,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同意在上述地块的土地房屋权属移交后,仍由本公司继续无偿使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3-5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元月14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13 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时间:2014年元月14日(星期二)上午 9:3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元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八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参见2013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14年元月8日下午 3: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元月9日、元月10日及元月13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

  四、其他:

  1、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9955 传 真:(0592)5829990 邮 编:361006

  五、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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